氢能国家政策

摘要

稳步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发展,有序推动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微能网、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应用等示范工程。

2020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2021年将完成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

2020年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开发应用替代油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氢能纳入能源范畴。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采职“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2020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从改革创新和推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角度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2020年9月1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将对燃料化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

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攻克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开展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健全氢燃料制储运、加注等标准体系。加强氢燃料安全研究,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加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氯基础设施的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根据氯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氯基础设施。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2021年6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决定近期聚焦能源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需求,围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5)、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包括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和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工作。

2021年6月28日,工信部发布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聚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使用环节.推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冷启动、动力性能、车载氢系统、加氢枪等标准制修订。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2021年12月3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工业领域应尽可能减量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进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企业发展分布式能原、多元储船等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模式。

2021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实破储氢材料等批关键材料,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产业互补发展。组织研发、富碳循环高炉氢船窑炉、氢基直接还原等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氢冶治金、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炼试点项目。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船、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探索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纯氢管道输送、液氢运输等高效轮氢方式。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

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拓展氢(氯)储能、热(冷)储能等应用领域,开展依托可再生能源制氢(氨)的氢(氯)储能、利用废弃矿坑储能等试点示范。结合系统需求推动多种储船技术联合应用,开展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

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简称“行业中长期规划”)

《规划》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能清洁低碳特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

行业中长期规划对投资而言主要有三大核心要点,包括氢能定位、未来发展目标以及应用方向。在产业定位中,氢能被正式确定能源,且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氢能产业链相关环节也被纳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范畴。相关的量化发展目标主要对应2025年的目标,一大目标是氢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另一目标是可再生能源制氢量在10~20万吨。对于未来的应用方向,政策规划了包括交通、储能、分布式能源以及工业领域的减碳四大领域。

在交通领域中,政策提到燃料电池车在商用车型上的优势,也提出氢能车是对锂电车的互补;储能领域中,氢能储能的优势主要在长周期、大规模场景中;分布式能源的应用可以看作是储能领域的拓展,主要是利用氢能在不同能源间灵活转换的特性;氢能在工业领域中的减碳主要是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作为燃料或者化工原料,预计在“碳中和”的阶段会得到普遍的推广。

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探索氢船技术发展路线和商业化应用路径。加快新型储能、氢能等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船、氢船和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船化、能源系统安全等6大重点领域,增设若干创新平台。

2022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在氢能方面指出: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充电桩、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随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指出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加氢站及内河船舶适用的岸电设施建设,在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积极扩大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加快建立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供应和加注体系。

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6月2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

这是我国官方发布的首部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哎文件,清晰描画了2023-2060年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图,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明确发展道路。

《蓝皮书》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研发先进固态储氢材料,着力突破大容量、低成本、高效率电氢转换技术装备,开展大规模氢能制备和综合利用示范应用。

2023年8月8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文件提出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30项以上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加快制修订氢品质检测、氢安全、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高压储氢容器、车载储氢气瓶、氢液化装备、液氢容器、氢能管道、加氢站、加注协议、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方面的标准,打通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鼓励产学研用各方参与标准制定,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订发布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同时,深度参与ISO、IEC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提出氢能领域国际标准提案,逐步提高我国氢能国际标准化影响力。

2023年9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方面,通知明确:

1)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抓好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加快城市公 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研究探索推广区域货运重卡零排放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充分挖掘农村地区消费潜力。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稳步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落实《关于进一步构 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优化配套环境。鼓励各地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做好城市及周边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布局规划,推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配套 电网扩容改造有序开展。鼓励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放”一体站等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地方对高速公路、乡镇等保障型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鼓励地方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

2023年12月28日,五部委印发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

纲要指出:推动甲醇、氢等动力船型研发和试点,按照不同场景需求打造标准化、系列化船型。加快液氨、液氢、液态二氧化碳等新型运输船研发。开展氢燃料船用发动机技术研发,满足航运市场多元化绿色低碳发展需求。

围绕船舶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以全面掌握低碳零碳燃料船舶发动机研制能力为目标,以典型机型研制为牵引,加快LNG、甲醇、氨、氢等低碳零碳燃料船舶发动机关键技术攻关,形成LNG、甲醇、氨等燃料船舶发动机全功率谱系研制能力,完成氢燃料船舶发动机研制,推动实船应用,建立完善船舶发动机自主研发设计平台和供应链体系,低碳零碳燃料燃烧、智能控制、摩擦润滑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会议指出,要推动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加强“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对消费品以旧换新,要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统筹支持全链条各环节,更多惠及消费者。

2024年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应对这些挑战,出路就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2024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完善产业生态,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开辟量子技术、生命科学等新赛道,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加强重点行业统筹布局和投资引导,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加强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

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在“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方面,《方案》重点提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

2024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跟踪评价,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进步。编制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稳步开展氢能试点示范,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稳步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发展,有序推动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抓好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低碳零碳改造,推广综合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色高效供用能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新能源微电网、微能网、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应用等示范工程。